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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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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学院简介

外交学院

1949年春、夏之交,毛主席先后提出新中国外交要“另起炉灶”、“打扫干净屋子再请客”和“一边倒”三条方针,这是为同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外交一刀两断、维护新中国的独立和主权作出的重大决策。建国之初,中国还没有一所为自己培养外交干部的高等学校。中华人民共和国向新建交国家派出的*批外交使节,部分来自党政领导干部,部分是从解放军干部中抽调的。为了培养新中国的外交干部,1950年2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设立了外交系,开始培养少量由各地选调的干部学员。

从1952年起,周恩来总理在几次约见外交部的同志谈工作时,都提到创办外交学院的问题。

1953年6月2日,外交部根据周总理的指示,起草了《关于今后培养外交干部的几项建议》,其中第四部分,即是“筹设外交学院”。《建议》提出:“设立外交学院,其任务专为培养中级外交干部,学员来源规定为抗日时期经过考验的县团级干部……外交学院之筹设工作,应从现在起即着手进行,以求明年正式成立。”

1953年9月16日,外交部人事司向部领导和周总理报告了“关于设立外交学院问题的几点意见”。

1954年日内瓦会议之后,中央作出“加强外交工作和国际活动,并大力培养干部,筹建外交学院”的决定。9月1日,外交部党组将“筹备建立外交学院问题讨论后的意见”上报周总理,此件由周总理亲自上报中央。经党中央、毛主席批准,正式决定在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的基础上创建外交学院。

1954年12月8日,外交部成立了外交学院建院筹备委员会,由外交部副部长伍修权任主任,外交部办公厅主任阎宝航任副主任。

1955年9月,中国人民大学外交系教师队伍大部,以及外交系的全部学生和部分行政管理干部转入外交学院,同时以外交学院的名义招收了1955级新生,学生大多为中组部以外交学院名义从各大局抽调的科级干部。

1955年9月10日,外交学院在北京西苑的中直机关礼堂召开了成立大会。周恩来总理亲自为外交学院题写了校牌。

外交学院建院之初,根据国家当时的有关规定,学院党的工作属北京市委高校党委领导,行政和教学工作属外交部和高教部领导。周总理曾表示自己可以亲自兼任院长,后因总理工作过于繁忙,这一想法终未实现。到1959年以前,外交学院一直没有任命正院长,外交部任命李恩求为常务副院长兼党委书记,主持学院的全面工作。外交学院创建初期,办学条件还比较简陋。当时新校舍尚未建成,全院师生曾借用西苑原北京外国语学院原校舍和外交部文化补习学校校舍上课。

1956年3月,新校舍建成,学院迁入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展览馆路)。

建院初期,设本科和专修科。本科的学制原为四年制,后改为五年制,招收高中毕业生。专修科原为一年制,后改为二年制。任务是培训一些地区、单位调到外事部门的干部学员,并轮训外交部和其他涉外单位的在职干部。从建院起外交学院就开始招收研究生,培养国际关系、国际法、世界经济和世界史专业的研究人才和师资。另外,学院在办学过程中,还根据不同学员的特点和外交工作的需要,开办过一些不同的班次,如少数民族班、工人班,准备出任大使、参赞的高干班等。

1957年以后,由于外交系统的初中级干部人数接近饱和,所以从1957年新学年起,学院根据外交部的指示,对培养对象作了调整,当年暂时停止了从高中毕业生中招收本科新生,扩大选调青年干部入学培训。

1958年1月17日,外交部在向周总理、陈毅副总理的请示报告中提出:扩大学院培养、训练干部的范围,“建议将外交学院改为国际关系学院,其任务主要是轮训外交部和其他涉外部门的干部,培养国际关系方面的师资、初级研究人员和记者、编辑等人员。国际关系学院成立以后,现有各涉外部门的干部学校可以考虑适当合并,以便集中力量和财力物力,办好国际关系学院方面的干部训练工作。”“国际关系学院的学生来源,除主要从各涉外部门干部中选拔外,还可以根据需要招收一定数量的大学毕业生来培养。”

1958年8月1日,外交学院正式改名为国际关系学院。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长陈毅为学院题写了校牌。

1959年9月,外交部决定并报国务院批准,任命陈辛仁为国际关系学院院长兼党委书记。

1960年11月29日,外交部在给陈毅副总理、周总理《关于国际关系学院改为轮训在职外交干部学校》的请示报告中提出:为“适应国际形势和外交工作日益开展的需要”,“便于集中现有的教学力量,大力改进教学方法,增强教学效果,培养出大批的、真正合乎规格的中初级外交干部”,“建议将国际关系学院改为专业干部学校,着重轮训在职的外交干部和培养新调来的干部,同时接受一部分北京外国语学院毕业的学生入该院学习外交业务”。此件经报中央批准。

1961年4月,外交部党委讨论通过了《关于执行总理批准国际关系学院改为轮训在职外交干部学院的具体意见》,就学院办学的方针、任务、规模、组织机构、教材的编写、轮训在职干部课程的设置和要求等,都提出了具体意见。同时提出:为适应学院性质的变化,加强对学院的领导,请陈毅副总理兼外长兼任国际关系学院院长。

1961年10月5日,在国务院全体会议第113次会议上,批准外交学院恢复原校名;正式任命陈毅副总理兼任外交学院院长,陈辛仁为外交学院副院长。

1966年6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学院的各级领导多被揪斗,正常的教学秩序完全打乱,教学工作被迫停止。全院除食堂还在开饭以外,所有机构全部瘫痪。

1967年底,中央决定派解放军进驻各高校“支左”。解放军进入外交学院后,经过一段工作,“造反兵团”宣布解散。

1968年8月22日,根据中央指示,“军宣队”和“工宣队”同时进驻外交学院。在“清理阶级队伍”的过程中,学院有近百人被关押批斗,他们的身心受到巨大摧残。

1969年,由于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外交学院被以“执行修正主义路线”为由停办。9月17日,外交部造反派以部党委、进驻部军代表和大联委的联合名义向中央提出《关于停办外交学院的请示》。10月27日,周总理被迫同意,将此报告付陈伯达、康生、江青、黄永胜、姚文元核批。随即,驻学院的军宣队在全院大会上宣布学院停办,全体师生下放江西五·七干校劳动。

1970年1月3日,下放办公室撤消,校舍、设备由解放军总政文工团接收,文书档案全部销毁,外交学院至此已不存在,在学院的发展史上留下了令人痛心的一页。

1976年,“四人帮”被打倒,“文化大革命”结束。

1977年10月26日,原外交学院的教职工高云、刘力、周知、曲光通、李玮、欧亚、杨柏华、杜晓霞、谭金伟、李直、高德坤、杜天崇、宋汉卿、沈文桂、郭世贤、董静芬、王志林、萨溉东、卢坤缇、陈朝正、韩守正、郑谦、张秀英、吴国仪、陆南如、江泽均、李德纯、杨建图、孔令玲、蒋士观、魏长库、侯录海、张学笏、韩木兰、林振宗等三十五人联名上书刚刚恢复工作的邓小平同志,请求恢复外交学院。邓小平同志11月4日亲自圈阅了这封信,并作出批示:“请(李)先念同志考虑。”根据邓小平同志批示的精神,1978年国务院第166号文件明确决定:“恢复外交学院”。

1979年6月,外交部上报中央的《关于恢复外交学院的请示报告》中提出:“外交学院今后的方针、任务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周总理打好三个基本功(按:指“打好基本功,外语基本功,知识基本功”)的指示,培养又红又专的外事干部和国际问题的研究人才,学院承担培训在职干部、培养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的任务。”

1979年6月,外交部成立了外交学院党委会和复校筹备组,着手复校的准备工作。

1980年4月,国务院正式批准恢复外交学院。4月4日,教育部正式通知外交部恢复外交学院。4月5日,学院在停办十年之后,再一次挂出了周总理亲笔题写的外交学院校牌。9月,外交学院招收了复校后的*届本科学生,同时开办了外交部在职干部外语训练班。

1981年3月31日,外交部党组在讨论外交部部《有关外交学院几个问题的意见》的会议上,对外交学院复校后的性质、任务和办学规模等,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1985年,外交学院复校后*批本科生毕业并进入外交部工作。

由于外交学院复校后实行的本科五年、外交业务班两年的学制与其他高校不一致,本科要求五年内外语、业务双过关实际难以做到,外语与业务教学的矛盾不易解决等原因,经国家教委、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学院从1985年起,将原五年制本科改为“四·二”学制,即外交学院本科实行“双学位”学制。

1981年11月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外交学院经外交部审议并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成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取得法学等五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1984年1月13日,经报部审议并报国务院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外交学院又取得特殊用途外语(英语、法语)专业等两个学科的硕士学位授予权。同时,取得历史学国际关系史专业博士学位授予权,并于1985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

从1985年起,外交学院成立了夜大学,设有三年制国际专科班和三年制外语(英语、法语)专科班。

1980年学院复校,根据国务院批转教育部1978年《关于高等学校恢复和提升教师职务问题的请示报告》的有关规定,从1980年5月开始进行*次教师职称的评定工作。

1984年9月,学院创办了《外交学院学报》,2005年更名为《外交评论》。

自1985年起,本科毕业生绝大部分由外交部及所属单位录用。但从1990年起,毕业生开始双向选择,外交部扩大录用干部的渠道,每年从外交学院100名左右的毕业生中只能录用30人左右,给学院的毕业分配、办学规模乃至办学方向都带来了新的问题。

1991年4月4日,外交部党委在讨论外交学院《当前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时决定,外交部及部属单位每年通过考试,从外交学院择优录用毕业生约60人左右,其余通过双向选择落实就业单位后由国家派遣。

1994年底,学院成立了学分制工作小组,1995年完成了学分制方案的起草工作,制定了《外交学院本科学分制条例》、《关于本科逐步实行学分制的若干说明》、《本科课程考核实施细则》、《选课实施细则》、《三套课程设置方案》等。

1995年学院建院四十周年之际,江泽民、李鹏、钱其琛、李岚清等党和国家领导人为学院题词。

2000年底,学院制订了关于机构调整和人事制度改革的方案。根据这一方案,学院将原有党政处级机构从14个精简为10个;教学、科研、教辅单位的系处级建制由10个精简为9个。处级党政领导职数从13正18副精简为12正14副;党政人员由原来的113人减少到87人,并开始实行岗位竞聘制度。同时,学院开始实行岗位津贴制度和课时费制度,推进分配制度的改革。

2002年5月,外交学院党委经外交部党委批准,作出扩大办学规模、开辟昌平新校园区的决定。

2003年7月,外交部任命吴建民同志担任外交学院院长,制定了外交学院改革发展的新思路。

2003年10月2日,外交部致函国家发改委,支持外交学院关于沙河教育区的立项并送上了立项申请报告。

2005年3月1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准了学院昌平新校区的建设项目。

2012年9月10日,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来到外交学院新校园,出席周恩来同志和陈毅同志铜像揭幕仪式。

2007年9月外交学院新校区扩建工程正式开工。外交学院新校区位于北京昌平区沙河镇大学园区内,一期工程总建筑面积8万余平方米,占地28.8公顷(约433亩)。

2012年9月外交学院沙河校区建设如期完工并投入使用,首批本科两个年级入驻。

2013年9月研究生、二学位和本科生新生也入驻新校区。

2014年1月3日,外交部、教育部共建外交学院签约仪式在钓鱼台国宾馆举行。根据《外交部、教育部共建外交学院协议》,两部将建立协调机制,在政策扶持、经费保障、学科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干部培训、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大对学院的支持力度。

2017年9月,入围首批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名单。

截至2014年4月,外交学院有职工400余人,其中专职教师170余人,教授和副教授占全院教师总数的66.0%,讲师占32.5%,北京市教学名师8人;聘请了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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